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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妙的事在我身上发生了!

四年前转贴了一则新闻

内容是指某人被控诬告判刑的事

看了心有戚戚焉(刚好有朋友也有类似案件)所以转po同时也留了一些言!

都过了四年,居然在今天看到那个人向客服提出申请,同时也向北检对我提出诉讼!

啧啧

四年前的我可能会挫a蛋

但幸好是过了四年相关的案例跟数据都叠到层层高了

是不是对我有利呢现在还不知道!

但我能确定的是跟我同样状况的人现在也会冒出一波波了吧

(因为跟书记官联络时,他说google一下就会有很多新旧案例了,尤其是诬告这一块!)

感谢bbh客服协助提供四年前的旧留言

感谢态度良好又亲切的书记官

跟我有同样情形的网友们一起来蒐集案例吧

写个陈诉状传真给书记官,他就会协助呈报!

(第一次打给书记官的经验真是难忘,不过感觉还ok啦)

最后编辑于:2023/12/11作者: 代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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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 请问

    他要告你什么???

  • 这家伙差不多可以说是以此为业了

    我的一个同行也遇过(被他告侵权), 不过法院也是判他败诉,

    一审前后浪费了半年1年左右的时间吧, 速度算蛮快的了;

    遇到他, 只要自己真的没盗用, 也没人身攻击,

    上法院跟他耗就对了, 通常是对方败诉

  • 一楼妈妈

    不知道他要告我什么,应该是网路毁谤之类的吧

    不过书记官有提点我多多蒐集诬告的案例XDDD

    二楼妈妈

    我的朋友的朋友也是有跟你朋友类似的案例

    所以我才会在四年前贴上那一则新闻连结(雅虎已把那则新闻连结移除了)

    刚G到一则新的,是今年七月有人被提告二年前的留言案例,不过那个被告的人留言内容比我还直接丶还狠不过看起来被告的那个案子还满乐观的!

  • 记得网路毁谤追溯期好像半年

    四年了还受理吗?

  • 是从知悉日期起算半年内

    所以这个也是令我感到非常妙的规範

    PS:

    会那么费心的用关键字来查每个网站,连四年前的案子都不放过,肯定事出必有因呀

    (原作者于 2011-09-06 17:36:02 重新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