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六个月了,未婚,己成年
男方是离婚,带有两个己成年的小孩
男方本来说愿意负责
所以在没什么经济下留下孩子
现在六个月了
男方却表示,这孩子不是他要的,是女方自己坚持要的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主因是男方不肯告诉自己家人
而女方也不敢告诉自己家人(因为她自己也有小孩)
现在吵到几乎分手状态了
她每天跟我哭诉
我们这些作朋友给的意见是,等孩子出生后出养吧
至少孩子可以在正常家庭下成长
现在有几个问题想问
一,出养一定要男方同意吗?
二出养一定要经过机构吗?如果自己找,要怎么找才知对方是好家庭
三月子钱可以请收养人出吗?(如果有找到收养人的话)
因为她实在没钱可以作月子了,就连现在因为有孕在身也找不到工作
原本男方有出点钱,现在吵架了,钱也不给了
目前有找社福在询问看有没有什么补助帮她
她很笨笨的可以
看不清男人的真面目,一错再错
现在只希望帮她渡过这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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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联络善牧基金会看看,
他们也可以协助出养,
看看能不能帮助她!
你朋友除非跟法官说, 不知道生父是谁,
要不然, 只要讲出说, 我知道生父是谁, 法官一定会要生父出庭, 或是他的放弃同意书
还有, 万一你朋友说不知生父是谁,
孩子出养给别人了,
哪天那个生父后悔了, 想要回小孩,
岂不是让收养人很痛苦及困扰吗?
(你朋友也可能涉及伪造文书, 这部分我不是很知道)
所以还是叫你朋友跟他男友商量好吧
男人有自己的小孩
女人也有自己的小孩(她是外遇吗)
他们都不期待再一个孩子
却把他生下来
瞎搞!
看了就生气
(原作者于 2011-07-02 19:03:39 重新编辑过)
我那时候查案例,
有那种妈妈A想要出养小孩, 法官问知不知生父是谁,
A说知道, 是B
然后, 法官要B一定要出庭, 就算B出示同意出养的证明文件也不行,
一定要他本人出庭
可是B因为有案在身, 不愿出庭,
所以案子就一直卡住
A气得要死, 一直要B出庭, B不愿意
所以要看法官,
有的法官用书面同意出养即可,
有的一定要看到生父本人, 当众问他意愿
要更清楚知道细节
可以去电当地的法院
她们都有免费的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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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的是一定要亲生父母同意才行
会要求签下同意书
届时就可以用指定收养人的方式为之
将来孩子的身分证上会注明养父母的名字
至于有没有写上是收养的就不清楚了
在小朋友的出生证明上是父不详,
但这个小朋友一定要报户口,
如果私自由妇产科开假的出生证明, 直接过到收养人的名下,
这样是犯法的
如果被收养后,
他的身份证上写的会是收养人父母的名字, 也不会写出是收养
只有在户口名簿或誊本上, 才有注明
我们是儿福联盟的社工帮我们办理的
1我们带回polly时
她法律上的父亲已经过世
生父跟生母无婚姻关係但是应该没交恶
我们跟生母签的任何文件都没有生父签名
也没有生父同意书
法官开庭当场也只有徵询生母出养意愿,没有问生父
但是生父有在旁听席
我并不清楚是否法官有要求生父一定要出席
2当然也可以私下出养
可是私下出养应该没有养父母会提出财力证明或无前科纪录的良民证给妳们看
3私下出养要要求这个应该不是很困难
宝宝H有看过出养父母只要求结清医院费用,并不要任何"红包"
站在养父母立场看我觉得不过分
但是
机构出养很严格禁止金钱往来
我们那时跟社工要求给生母一个红包(习俗说孩子会比较好养)
结果她们限制
不得超过$600(本来想包$36000)
红包还不让我们封口
要经由她们检查
妳朋友可以跟社工说明她的困难
说那是付给月子餐的费用,或说钱直接付给坐月子中心
并不是出养孩子的金钱补偿
3-5万我觉得合理啦!
超过就会有贩婴的嫌疑,会被社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