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往生时婆婆把财产分好
婆婆把目前住的这间透天给老公
我当时很反对我希望分地就好了
虽然房子比较有价值但我觉得应该给比较需要的人
因我们不可能搬回婆家住
而小叔是不可能搬离那裏的
但因小叔好吃懒惰比较没有责任感
所以婆很坚持给老公
也留下了34百万的房贷给我们付((害我们现在都还是住在我娘家)
小叔就分了那一块建地
楼下目前租人做生意
因平常没有再给婆零用钱
所以租金就让婆收我们也从不过问
回婆家时我们会帮忙缴一些费用也会顺便帮家里补货
每次补货少说23千是跑不掉的
之前大姑住家里时家里的费用偶而会帮忙付
但搬离后就没有帮忙付了
所以一些费用几乎都是我们负担
有时真的很气
为什小叔都不会帮忙分担一下
虽然房子是登记在我老公名下但也留下了好几百万的房贷
而小叔虽然是分到建地但却有60几坪位子也很好
照理说是很公平的
而且当初我是想要地不想要房子
是小叔自已没有办法承担的
每年的房屋税地价税
都我们缴
有时回婆家还要帮忙缴水/电费(要45仟)
明明就没有住婆家
为什这些费用都要让我们付
为什婆都不会让小叔帮忙分担一下
还说小叔若要买房子叫我们出150万
说那什么鬼话
她敢说我还不敢听耶
真的好呕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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