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
照样照句(文章)本来就侵佔智慧财产!!!
况且客服不可能乱删这可是有法律根据的不是吗?
複製+1不是代表支持认同"複製那句话"的意思
认同版妈
整篇文章照抄
确实就是侵犯智慧财产权
而複製+1
是代表我认同这段话的内容,只是我懒得再打字,就把我认同的那段话複製+1过来,比较方便,不用再打字。
这两者的的意思不同的
我昨天也很想声援那位版妈
可是那版没匿名
而且攻击那位版妈的那几位妈妈,都是宝宝H满有势利的妈妈
跟随者信仰者众多
所以我不敢,我是俗仔
我突然想到霸凌,,,,,,
打着正义之名的一群人一起围攻另一个他们认为有错的人
这不就是霸凌吗?另一种方式的霸凌。
而且这群正义之士,自己都先触法了,还自认正义,其实一点也不正义。
(原作者于 2011-04-21 11:25:43 重新编辑过)
我就是看不下去也想声援那个版妈
才在这匿名发言
因为我也是俗仔我也怕被言语霸凌
哈哈
好奇的是人跟人之间"语气用词"上,都不能修饰一点吗
认同
我很好奇那群假正义之士,
要如何教育他们孩子?
平常教孩子有错要认错
可是自己却在网路上,
抄袭别人的文被客服删除后
不但不认错,
还去找那位版妈算帐,
自己有错不认错,
言行不一,
该如何做孩子的榜样?
而且我真的整篇看下来
都是他们在攻击那位版妈,
那位版妈没有讲出任何攻击他们的言语,
反霸凌,却在网路上行霸凌之实,
她们该如何教育自己孩子呢?
那一篇??
照样照句被客服删后,
恼羞成怒的是这一篇
这一篇是她们挖出版妈旧文,
嘲笑她和她女儿
大人的恩怨大人解决
牵扯到小孩子,
她们还讽刺版妈的女儿,
真的很xxx
那一篇?? +1
订正
我在6楼的第二篇的网址给错,
这个网址才是他们嘲笑版妈和她女儿
嗯!
去挖出人家的文章追着人打
连人家小孩无心说的话
也挖苦人家说"很可悲"
这样的做法的确很不厚道!
本来对"那碗麵"的印象还不错说
这次事件真的让我对她改观了!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同样的事
为什么男生不行
只是换个名词假设
那位兰妈妈
反应有够大
所以以后只要相同的事
只要我们换个角色来假设
来喊个智慧财产权
就可以把不同的讨论搞掉了
我本来就不赞成他的言论
小孩本来就要走自己的路
跌跤了也没什么
总不用跟他强调
外面男人没多好
不结婚最好
谈恋爱不小心有了
那太好了 不用担心
回来妈帮你养
回来家妈都会罩你
这是我看文的解读
那位妈妈不用来吵
你没这意思就没这意思
是我解读错误
现在讨论的是智慧财产权的问题
不是认不认同兰妈言论的问题
当然可以不认同她的想法
每个人的思想本来就不一样,才会造就不同的人格。
但智慧财产权本来就应该予以尊重
不认同她的想法是一件事,但抄袭别人的文章又是另一件事
不是打着说我不认同对方言论,或是对方应该尊重不同意见和声音,就可以把自己的侵权行为合理化。
一码归一码
这是两件事
想把对象换成是儿子,或是支持结婚
可以自己写一篇支持儿子或结婚的文
这样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照样照句会侵佔智慧财产权哦?!
小学生的国语功课中有很多是照样照句耶
那我要去跟老师说,不要出这种功课
免得教坏小孩子
对了!楼上的妈妈们,一起去跟教育部抗议
不准老师再出照样照句的功课
免得让我们的孩子触法
(原作者于 2011-04-21 15:07:12 重新编辑过)
楼上妈妈
不只是照样照句喔
照样照句我想还不算是触犯智慧财产权
但整篇照抄就是了
那边已经是整篇文照抄了
这样就是侵权行为了
我还是法律系学生
今天早上拿了这个问题问我的教授
教授说这样就算是了
要认真办的话,那位拉麵妈是会吃官司的。
(原作者于 2011-04-21 15:12:54 重新编辑过)
拉麵的亲卫队出现了
摇旗吶喊声势惊人啊!
到处可见
拉面妈说他没完全照抄
有大概十到二十个字没有(不算换成儿子的字)
这样也算吗
当然算呀
我的教授有说过,
并非多写几个字或少写几个字就不是抄袭
只要一篇内容非常雷同的文
用字遣词,文具叙述差不多
就算是抄袭了。
兰妈那一篇
虽然拉麵妈少抄了一些字,也把女儿换成儿子
但很明显,一眼就看出是抄袭兰妈那一篇
这样就算是侵权行为了。
(原作者于 2011-04-21 15:22:02 重新编辑过)
有出现吗
亲卫 在哪 没看到
这种文很多
有写过的妈妈快去删吧
免得大家都要来告一下
(原作者于 2011-04-21 15:24:43 重新编辑过)
这位"浮云游子意"太太
个人觉得妳无聊到一个爆
什么亲卫队?
妳那个眼睛看到我认识她们
那一篇我也有看到
我只能说版主和对方是半斤八两
妳们不喜欢人家旧话题被挖出来讽刺
但现在开个版公审有比较高明吗
这一篇我不匿名
我让妳去找,我认不认识什么拉麵吗
我对我讲的话负责任
对不起
我道歉
因为我也被宝宝H砲轰过,
所以有感同身受的感觉,
是我失言了
如果说人家有什么亲卫队什么的
不想想自己的行为又好多少
五十百在笑百步的心态很不可取吶
那二篇文还不够还要在多开一篇文
如不高兴大可在那篇文直接回应
看要怎笔战也行 应该不需要在令开一篇文吧
说那位妈抓着人家点不放 你们现在不也是吗?
不需要太过于在意网路上的语言吧
这里是bbh不是bb轰 天天轰来轰去的不烦吗
那请问一下
我整篇回文全COPY下来或COPY一小段
照贴
在某一行我很赞同的空出下一行来
写我的意见
这样
我算触犯智财权吗
这样说来
宝宝H上一堆都是
我自己就不知犯过几次法了
OK,我接受妳的道歉
或许我讲的话也直,不够圆滑
这点我也会自我检讨。
谢谢版妈替我说话
我是刚刚才看到这一篇的
那两篇文我昨天就已经退订了
所以也不打算再去回应
我不会去告拉麵妈啦
事情并没那么严重
为这种是告人,太浪费时间和法律资源了
对于他们的做法和说法
我也懒的说什么
就冷处理
他们看见无人回应
久了自己也无趣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
越是和他们争论
就越是激励他们
到后来已经不知所云,为了打击对方而打击
连我女儿都可以被拿出来当他们打击我的武器
可见心态多么不成熟
和不成熟的人笔战争论
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
我不回应冷处理
他们自觉无没趣
就会一哄而散了
谢谢版妈为我说话
只觉得
快不快乐、幸不幸福端看自己放不放得开,
然后就是会吵的孩子有糖吃!
22楼妈妈
只要妳有引用出处
没有把别人的文当成是自己写的文
就不算啰
拉麵妈之所以算
是因为她把兰妈的文几乎照抄,只是修改几个字
然后当成是自己的想法言论贴出来
等于嫖窃文章当成是自己的
这样就算。
何谓引用?
在同一篇讨论里
只有複製贴上
加上自己意见
没讲是第几楼的这算引用还没有引用?
本来前面还看不懂
翻到这儿就懂了
原来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呀
有人是认真讨论,有人是趁机来多踩几脚
(也不是什么多了不起的事,这里的人怎么那么爱为别人而吵呀? )
(我跟大家一样很閑,但是他人家的事绝对不干我家的事 )
(原作者于 2011-04-21 16:09:33 重新编辑过)
不过看宝宝H的你们吵架也很有趣
算是每天上来这报到所附送的娱乐效果之ㄧ
这边轰,那边轰的大家都很厉害!!!
不好意思喔!
有个地方我不太懂想请教各位一下下
请问以后要认同肯定别人的发言内容
可以複製+1吗?
谢谢解答!
第一我不认识幽兰
第二我不认识什么拉面的
第三我是针对照样照句VS複製+1
第四我是希望大家的言词是否圆滑一点
第五我卖来造太乱了
难怪耳朵痒
原来有人在说我喔
千万不要对我印象不错
我是邪恶的
千万别瞎扯什么亲卫队
我是孤独的
千山我独行 不必相送阿(飘~)
我会针对的原因是
当那位检举人检举人时
自己有没有想过自己也干过同样的事
複製别人的发表直接贴上
如果她没有这么做过我就罢了
但翻开她的旧文複製人家的
没注明引用哪一位哪一楼就有好几篇
就如他自己说的
不管偷大偷小都算偷
那同样是複製不算吗
不管被複製的有无什么告诉乃论
偷就是偷
并不是人家没抓就不是偷吧!?
版上一堆複製+1的我通通没意见
就是觉得有人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点灯的心态太莫名奇妙了
----------------------------------
胡铁花,不要走
难怪眼皮跳
原来有人在说我同学哦
千万不要对她有什么想法
她是无俚头的
千万别牵拖什么自卫队
她是锦衣卫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
我这样不晓得会不会也被检举
来乱的(逃)
浮云游子意妈妈说的没错
亲卫队果然出现了
连队长本尊都出现了
看来霸凌转到这一版来了
我是俗仔,我怕被队长和亲卫队队员联合起来语言霸凌
紧酸~
30楼妈妈
回覆妳的问题
我觉得複製+1基本上不算是侵权行为
因为妳有引用出处
而且并没有将此段话据为己有
声称是自己所写
和照样照句并声称是自己的意思是不同的
不过这是我觉得啦
详细情形还是明天问过我教授再回答妳
果然是物以类聚
又是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点灯的
认同那位的就不算亲卫队?
还冠酸我一个队长头衔
这种让人不舒服的话就不算是语言霸凌吗?
Os:最可怕的是竟冷不防的推了"浮云游子意"一把
(宣告大家"郎是他杀的不是我杀的"喔)
要问教授记得问清楚
她的旧文有很多篇複製人家的
全都没注明引用哪一位哪一楼
因为已经有人到我家留言
说被她直接複製+1
没有引用也没注明他的暱称
更没经过他的同意这算不算?
谢谢您
辛苦了
还有忘了说
躲在暗处匿名说人家长短时
别傻傻的还点进我家
bbh有个功能叫"设定"
凡走过必留痕迹懂呗
祝 各位有个愉快的一天
(原作者于 2011-04-22 08:31:27 重新编辑过)
噗
火气冲天的版看到楼上妈妈的最后一段时,我居然笑出来了
害我又手痒来多盖一层楼。
唉!其实啊~根本也不用在什么「複製、侵佔智慧财产权」点上争执,
事件起因只是被人拿自己的逻辑堵住而心里不舒服罢了
仔细想想,
我可以理解被告的理论,
也能够体谅原告心里的不舒服。
多想一点,就觉得其实没那么大的火气了,
双方就此罢手吧!
TO 认同版妈那位妈妈
所以我引用原文到底是需不需注明引用自哪一楼或哪一位妈妈呢
如果没有注明就是有智财权的争议吗
不是很懂 想请问
依照他们的言论
我想以后不管是引用 複製+1
请大家记得挂号注明作者是谁
勉的到后来又被告
午木妈我有去你家採一脚喔 说不定你早知我是谁
(原作者于 2011-04-22 12:07:52 重新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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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版妈
整篇文章照抄
确实就是侵犯智慧财产权
而複製+1
是代表我认同这段话的内容,只是我懒得再打字,就把我认同的那段话複製+1过来,比较方便,不用再打字。
这两者的的意思不同的
我昨天也很想声援那位版妈
可是那版没匿名
而且攻击那位版妈的那几位妈妈,都是宝宝H满有势利的妈妈
跟随者信仰者众多
所以我不敢,我是俗仔
我突然想到霸凌,,,,,,
打着正义之名的一群人一起围攻另一个他们认为有错的人
这不就是霸凌吗?另一种方式的霸凌。
而且这群正义之士,自己都先触法了,还自认正义,其实一点也不正义。
(原作者于 2011-04-21 11:25:43 重新编辑过)
我就是看不下去也想声援那个版妈
才在这匿名发言
因为我也是俗仔我也怕被言语霸凌
哈哈
好奇的是人跟人之间"语气用词"上,都不能修饰一点吗
认同
我很好奇那群假正义之士,
要如何教育他们孩子?
平常教孩子有错要认错
可是自己却在网路上,
抄袭别人的文被客服删除后
不但不认错,
还去找那位版妈算帐,
自己有错不认错,
言行不一,
该如何做孩子的榜样?
而且我真的整篇看下来
都是他们在攻击那位版妈,
那位版妈没有讲出任何攻击他们的言语,
反霸凌,却在网路上行霸凌之实,
她们该如何教育自己孩子呢?
那一篇??
照样照句被客服删后,
恼羞成怒的是这一篇
这一篇是她们挖出版妈旧文,
嘲笑她和她女儿
大人的恩怨大人解决
牵扯到小孩子,
她们还讽刺版妈的女儿,
真的很xxx
那一篇?? +1
订正
我在6楼的第二篇的网址给错,
这个网址才是他们嘲笑版妈和她女儿
嗯!
去挖出人家的文章追着人打
连人家小孩无心说的话
也挖苦人家说"很可悲"
这样的做法的确很不厚道!
本来对"那碗麵"的印象还不错说
这次事件真的让我对她改观了!
本来对"那碗麵"的印象还不错说
这次事件真的让我对她改观了!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同样的事
为什么男生不行
只是换个名词假设
那位兰妈妈
反应有够大
所以以后只要相同的事
只要我们换个角色来假设
来喊个智慧财产权
就可以把不同的讨论搞掉了
我本来就不赞成他的言论
小孩本来就要走自己的路
跌跤了也没什么
总不用跟他强调
外面男人没多好
不结婚最好
谈恋爱不小心有了
那太好了 不用担心
回来妈帮你养
回来家妈都会罩你
这是我看文的解读
那位妈妈不用来吵
你没这意思就没这意思
是我解读错误
现在讨论的是智慧财产权的问题
不是认不认同兰妈言论的问题
当然可以不认同她的想法
每个人的思想本来就不一样,才会造就不同的人格。
但智慧财产权本来就应该予以尊重
不认同她的想法是一件事,但抄袭别人的文章又是另一件事
不是打着说我不认同对方言论,或是对方应该尊重不同意见和声音,就可以把自己的侵权行为合理化。
一码归一码
这是两件事
想把对象换成是儿子,或是支持结婚
可以自己写一篇支持儿子或结婚的文
这样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照样照句会侵佔智慧财产权哦?!
小学生的国语功课中有很多是照样照句耶
那我要去跟老师说,不要出这种功课
免得教坏小孩子
对了!楼上的妈妈们,一起去跟教育部抗议
不准老师再出照样照句的功课
免得让我们的孩子触法
(原作者于 2011-04-21 15:07:12 重新编辑过)
楼上妈妈
不只是照样照句喔
照样照句我想还不算是触犯智慧财产权
但整篇照抄就是了
那边已经是整篇文照抄了
这样就是侵权行为了
我还是法律系学生
今天早上拿了这个问题问我的教授
教授说这样就算是了
要认真办的话,那位拉麵妈是会吃官司的。
(原作者于 2011-04-21 15:12:54 重新编辑过)
拉麵的亲卫队出现了
摇旗吶喊声势惊人啊!
到处可见
拉面妈说他没完全照抄
有大概十到二十个字没有(不算换成儿子的字)
这样也算吗
楼上妈妈
当然算呀
我的教授有说过,
并非多写几个字或少写几个字就不是抄袭
只要一篇内容非常雷同的文
用字遣词,文具叙述差不多
就算是抄袭了。
兰妈那一篇
虽然拉麵妈少抄了一些字,也把女儿换成儿子
但很明显,一眼就看出是抄袭兰妈那一篇
这样就算是侵权行为了。
(原作者于 2011-04-21 15:22:02 重新编辑过)
有出现吗
亲卫 在哪 没看到
这种文很多
有写过的妈妈快去删吧
免得大家都要来告一下
(原作者于 2011-04-21 15:24:43 重新编辑过)
这位"浮云游子意"太太
个人觉得妳无聊到一个爆
什么亲卫队?
妳那个眼睛看到我认识她们
那一篇我也有看到
我只能说版主和对方是半斤八两
妳们不喜欢人家旧话题被挖出来讽刺
但现在开个版公审有比较高明吗
这一篇我不匿名
我让妳去找,我认不认识什么拉麵吗
我对我讲的话负责任
对不起
我道歉
因为我也被宝宝H砲轰过,
所以有感同身受的感觉,
是我失言了
如果说人家有什么亲卫队什么的
不想想自己的行为又好多少
五十百在笑百步的心态很不可取吶
那二篇文还不够还要在多开一篇文
如不高兴大可在那篇文直接回应
看要怎笔战也行 应该不需要在令开一篇文吧
说那位妈抓着人家点不放 你们现在不也是吗?
不需要太过于在意网路上的语言吧
这里是bbh不是bb轰 天天轰来轰去的不烦吗
那请问一下
我整篇回文全COPY下来或COPY一小段
照贴
在某一行我很赞同的空出下一行来
写我的意见
这样
我算触犯智财权吗
这样说来
宝宝H上一堆都是
我自己就不知犯过几次法了
OK,我接受妳的道歉
或许我讲的话也直,不够圆滑
这点我也会自我检讨。
谢谢版妈替我说话
我是刚刚才看到这一篇的
那两篇文我昨天就已经退订了
所以也不打算再去回应
我不会去告拉麵妈啦
事情并没那么严重
为这种是告人,太浪费时间和法律资源了
对于他们的做法和说法
我也懒的说什么
就冷处理
他们看见无人回应
久了自己也无趣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
越是和他们争论
就越是激励他们
到后来已经不知所云,为了打击对方而打击
连我女儿都可以被拿出来当他们打击我的武器
可见心态多么不成熟
和不成熟的人笔战争论
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
我不回应冷处理
他们自觉无没趣
就会一哄而散了
谢谢版妈为我说话
只觉得
快不快乐、幸不幸福端看自己放不放得开,
然后就是会吵的孩子有糖吃!
22楼妈妈
只要妳有引用出处
没有把别人的文当成是自己写的文
就不算啰
拉麵妈之所以算
是因为她把兰妈的文几乎照抄,只是修改几个字
然后当成是自己的想法言论贴出来
等于嫖窃文章当成是自己的
这样就算。
何谓引用?
在同一篇讨论里
只有複製贴上
加上自己意见
没讲是第几楼的这算引用还没有引用?
本来前面还看不懂
翻到这儿就懂了
原来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呀
有人是认真讨论,有人是趁机来多踩几脚
(也不是什么多了不起的事,这里的人怎么那么爱为别人而吵呀? )
(我跟大家一样很閑,但是他人家的事绝对不干我家的事 )
(原作者于 2011-04-21 16:09:33 重新编辑过)
不过看宝宝H的你们吵架也很有趣
算是每天上来这报到所附送的娱乐效果之ㄧ
这边轰,那边轰的大家都很厉害!!!
不好意思喔!
有个地方我不太懂想请教各位一下下
请问以后要认同肯定别人的发言内容
可以複製+1吗?
谢谢解答!
第一我不认识幽兰
第二我不认识什么拉面的
第三我是针对照样照句VS複製+1
第四我是希望大家的言词是否圆滑一点
第五我卖来造太乱了
难怪耳朵痒
原来有人在说我喔
千万不要对我印象不错
我是邪恶的
千万别瞎扯什么亲卫队
我是孤独的
千山我独行 不必相送阿(飘~)
我会针对的原因是
当那位检举人检举人时
自己有没有想过自己也干过同样的事
複製别人的发表直接贴上
如果她没有这么做过我就罢了
但翻开她的旧文複製人家的
没注明引用哪一位哪一楼就有好几篇
就如他自己说的
不管偷大偷小都算偷
那同样是複製不算吗
不管被複製的有无什么告诉乃论
偷就是偷
并不是人家没抓就不是偷吧!?
版上一堆複製+1的我通通没意见
就是觉得有人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点灯的心态太莫名奇妙了
难怪耳朵痒
原来有人在说我喔
千万不要对我印象不错
我是邪恶的
千万别瞎扯什么亲卫队
我是孤独的
千山我独行 不必相送阿(飘~)
----------------------------------
胡铁花,不要走
难怪眼皮跳
原来有人在说我同学哦
千万不要对她有什么想法
她是无俚头的
千万别牵拖什么自卫队
她是锦衣卫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
我这样不晓得会不会也被检举
来乱的(逃)
浮云游子意妈妈说的没错
亲卫队果然出现了
连队长本尊都出现了
看来霸凌转到这一版来了
我是俗仔,我怕被队长和亲卫队队员联合起来语言霸凌
紧酸~
30楼妈妈
回覆妳的问题
请问以后要认同肯定别人的发言内容
可以複製+1吗?
我觉得複製+1基本上不算是侵权行为
因为妳有引用出处
而且并没有将此段话据为己有
声称是自己所写
和照样照句并声称是自己的意思是不同的
不过这是我觉得啦
详细情形还是明天问过我教授再回答妳
果然是物以类聚
又是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点灯的
认同那位的就不算亲卫队?
还冠酸我一个队长头衔
这种让人不舒服的话就不算是语言霸凌吗?
Os:最可怕的是竟冷不防的推了"浮云游子意"一把
(宣告大家"郎是他杀的不是我杀的"喔)
要问教授记得问清楚
她的旧文有很多篇複製人家的
全都没注明引用哪一位哪一楼
因为已经有人到我家留言
说被她直接複製+1
没有引用也没注明他的暱称
更没经过他的同意这算不算?
谢谢您
辛苦了
还有忘了说
躲在暗处匿名说人家长短时
别傻傻的还点进我家
bbh有个功能叫"设定"
凡走过必留痕迹懂呗
祝 各位有个愉快的一天
(原作者于 2011-04-22 08:31:27 重新编辑过)
噗
火气冲天的版看到楼上妈妈的最后一段时,我居然笑出来了
害我又手痒来多盖一层楼。
唉!其实啊~根本也不用在什么「複製、侵佔智慧财产权」点上争执,
事件起因只是被人拿自己的逻辑堵住而心里不舒服罢了
仔细想想,
我可以理解被告的理论,
也能够体谅原告心里的不舒服。
多想一点,就觉得其实没那么大的火气了,
双方就此罢手吧!
TO 认同版妈那位妈妈
所以我引用原文到底是需不需注明引用自哪一楼或哪一位妈妈呢
如果没有注明就是有智财权的争议吗
不是很懂 想请问
依照他们的言论
我想以后不管是引用 複製+1
请大家记得挂号注明作者是谁
勉的到后来又被告
午木妈我有去你家採一脚喔 说不定你早知我是谁
(原作者于 2011-04-22 12:07:52 重新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