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电子脚镣 性侵犯甫出狱又犯案
TVBS 更新日期:"2011/03/22 12:16" 魏嘉良
云林一名国二女学生,这个月13日,骑脚踏车出门后就失蹤,警方今天凌晨在台一线靠近西螺大桥路旁的空地,找到女学生尸体,至于凶嫌是一名有多项性侵窃盗前科男子,今年2月才刚出狱,家属质疑为什么没戴电子脚镣管控?警方表示,性侵犯出狱,必须在3个月内向县市主管机关的性侵害防治中心报到,并安排进行评估,而警方也已经安排嫌犯在4月初进行报到,但他竟然就在这段空窗期犯案又杀人。
女儿失蹤长达9天,找回来的竟是一具冰冷遗体,家属心情从焦急变成绝望。死者父亲:「那种人不能再放出来,这种人出来是危害社会,一个孩子幼咪咪,才多大年纪,就把她害死了。」
杀害少女凶手,是34岁林姓嫌犯,多项性侵窃盗前科,今年2月才出狱,一开始他只承认遇到被害少女,把她的脚踏车丢掉,但警方骗他被害少女托梦等灵异故事,才把他吓得招供。
少女遗体被丢弃在彰化台一线233公里,靠近西螺大桥路旁的空地,全身用麻布袋装着,家属看到好好的一个人,被折磨成这样,放声痛哭。
就读国二的叶姓女学生,是在13日下午骑脚踏车外出,结果却被嫌犯锁定,性侵过程中她不断抵抗,却惨遭勒毙,家属质疑,嫌犯有性侵前科,今年2月才出狱,为什么没戴电子脚镣监控,但检方表示,嫌犯出狱后,必须向观护人报到,除非有必要,否则不能任意帮他戴电子脚镣。
检察官地检署怎么说都对,但事实就是一位少女白白牺牲一条年轻宝贵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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